我校在河南省体育类专业招生中须过同批次文化和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按排序成绩录取,排序成绩=文化成绩× 0.5 + 专业成绩 × 2.5,综合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若仍有并列,则并列考生全部投档,由学校按照招生章程上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我校在河南省体育类专业招生中须过同批次文化和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按排序成绩录取,排序成绩=文化成绩× 0.5 + 专业成绩 × 2.5,综合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若仍有并列,则并列考生全部投档,由学校按照招生章程上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