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7年在湖南省美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声明

发布者:zhang发布时间:2017-06-20作者:浏览次数:6951

      我校美术学类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湖南省规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已投档的专业成绩合格考生中(以下简称合格考生),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